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玉市监行处〔2020〕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叁拾贰元伍角陆分(¥45332.56元)。以上1、2项罚没款共计伍万伍仟叁佰叁拾贰元伍角陆分(¥55332.5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4 |
决定机关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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