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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喀银监罚〔20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当事人内部管理不到位,下属信用社丢失金融许可证且未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2-10-10
    决定机关 喀什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吐鲁洪·赛买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