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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长处字(2019)第052018001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8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0
    决定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銮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