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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处罚字[2020]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2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