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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繁市监罚[202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自建网站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等相关信息电子链接标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6
    决定机关 山西省繁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连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