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无烟效果的雾化器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121601.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283304U 公开(公告)日 2021-09-28
申请公布号 CN214283304U 申请公布日 2021-09-28
分类号 A24F40/40(2020.01)I;A24F40/46(2020.01)I;A24F40/50(2020.01)I 分类 烟草;雪茄烟;纸烟;吸烟者用品;
发明人 李晓华;刘新平 申请(专利权)人 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邓天祥
地址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劲嘉产业园行政楼5楼和2号厂房3、4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无烟效果的雾化器,包括一铝管,所述铝管内设置有电源模块、雾化模块以及过滤模块,所述雾化模块分别与所述电源模块以及所述过滤模块相连,所述电源模块包括电池,所述过滤模块包括密封硅胶以及设置于所述密封硅胶上方的高密度棉。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无烟效果的雾化器,通过在通气管的上方设置切孔玻纤管,再通过切孔玻纤管与密封硅胶以及高密度棉配合连接,通过简单地结构,完美实现了无烟、无害的更小颗粒的气溶胶烟雾,真正达到了嘴巴呼出无烟的目的,有效降低了烟油对人体的危害,适用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