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泰兴(消)行罚决字〔2020〕01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8月20日,我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江苏菇本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商贸路,法定代表人:张源)1#综合楼与西侧仓库之间搭建顶棚占用防火间距、预培养室与南侧后培养室之间搭建板房占用防火间距,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查处。对该单位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予以另案处理。
    行政处罚内容 占用防火间距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0
    决定机关 泰州市泰兴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