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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杭州慈航酒店有限公司为西湖区学院路50号海纳百川浴场的经营管理单位,2020年12月28日16时35分现场检查中,在浴场1楼大厅内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发现投放有糖纸、已污染的纸巾等其他类型的生活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要求,当事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为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队员现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西综执责改字【2020】第0020363号,责令立即改正。查处后,当事人于当天进行了整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及《〈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之规定,对当事人杭州慈航酒店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