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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玉)行罚决字[2017]1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市慈航酒店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市慈航酒店有限公司(又名海纳百川)雇佣的流动人口于2016年11月28日查启超入职后未进行居住登记,于2016年12月31日10时许被我公安机关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杭州市慈航酒店有限公司构成不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个人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慈航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01
    决定机关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