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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公江海行罚决字【2021】002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嫌疑单位江门市广讯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使用第三类易制毒化学物品备案证明【证书号:440704YB20001205,公文号:江江公禁易[2020]年第401205号】进行运输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超量运输18吨盐酸(现总价值17460元),嫌疑单位江门市广讯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应予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对江门市广讯运输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运整改,并处罚款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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