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哲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68044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穗越法金民初字第00528号
    案号 (2015)穗越法执字第055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04
    发布日期 2017-03-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在2015年5月31日前,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阎少红偿还借款本金2100000元及该款利息(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5年5月31日);在2015年7月31日前,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阎少红偿还借款本金2100000元及该款利息(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在2015年9月30日前,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阎少红偿还借款本金2100000元及该款利息(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8832元(原告阎少红已预付),由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阎少红。 三、被告罗哲思对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若被告广州多美丽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罗哲思未能按期履行上述调解协议中的任一项条款,原告阎少红则有权就本案的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