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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自然资执法(决)〔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非法占用224300.00平方米(折合336.45亩)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1121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0
    决定机关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