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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
    法定代表人 苑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2EJWNK-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82民初3896号
    案号 (2020)浙0282执35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慈溪法院
    执行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应支付原告潘芳货款 60 000元。原告同意被告于2020年7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0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15 000元;于2021年1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1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9 000元;于2022年1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2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9 000元(款项汇至户名:陈姣姣;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胜山支行;账号:6214 8006 0200 1020 342); 二、若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未按期如数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潘芳有权自被告违约之日起就60 000元货款中未履行部分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潘芳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 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负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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