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 |
法定代表人 | 苑瑞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2EJWNK-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282民初3896号 |
案号 | (2020)浙0282执354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慈溪法院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应支付原告潘芳货款 60 000元。原告同意被告于2020年7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0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15 000元;于2021年1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1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9 000元;于2022年1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5日前各支付货款1 000元;于2022年12月5日前支付货款9 000元(款项汇至户名:陈姣姣;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胜山支行;账号:6214 8006 0200 1020 342); 二、若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未按期如数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潘芳有权自被告违约之日起就60 000元货款中未履行部分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潘芳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 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慈溪市胜山友创服装厂负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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