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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综执罚字〔2019〕第0205011910200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青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0月08日14时45分,在上城区中河中路25号店内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执法人员随即出示证件进行检查。当事人在店内只设置了一只灰色垃圾桶,其内有茶叶、塑料袋等多种垃圾,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0
    决定机关 上城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