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0]370321202000106
    违法行为类型 临沂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根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4
    决定机关 淄博市桓台县交通运输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