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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1〕5010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21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永嘉县联运有限公司的浙C38DE5小型面包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永嘉县联运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其行为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处罚单位)。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3
    决定机关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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