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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运罚决字[2020]第3303245120100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永嘉县联运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01日15时45分,永嘉联运公司的浙C.L85P8普通客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止,该车于2020年03月26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永嘉联运公司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6
    决定机关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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