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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对附属法人机构管理失职二、违反财务制度超支管理费三、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内部交易信息不实四、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超发绩效奖励五、未按规定比例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六、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七、通过不当展期、延期等方式掩盖风险,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八、“三查”严重不审慎,个别项目出现重大风险九、非洁净转让债权资产,集团客户集中度超监管规定十、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和违规收购个人贷款十一、收购小贷公司债权并反委托保底清收,变相向小贷公司融资十二、收购信托公司资产不符合真实性、洁净性原则,变相提供融资,单一客户集中度超监管规定十三、违规办理保理业务变相收购非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十四、为银行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十五、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十六、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69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沈晓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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