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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0〕00J228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11日9时4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9越兴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K9225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伟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伟驾驶浙DK9225自卸货车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其行为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7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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