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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资规吴罚字(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351.3平方米(9.53亩)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351.3平方米(9.53亩)土地上建造的工业用房(建筑面积4348.4平方米)和其他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的罚款:计10元×6351.3平方米=63513元人民币,共计63513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