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寮(消)行罚决字〔2019〕0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寮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麻涌大队给予东莞市寮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寮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6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寮步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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