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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市监广罚字〔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且经告诫、劝阻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5
    决定机关 省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