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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工商经检处字[2017]1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5
    决定机关 合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郑立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