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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环辐罚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二、处该公司该电磁类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的罚款,计为:¥235,770.05,大写:贰拾叁万伍仟柒佰柒拾元零伍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7
    决定机关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