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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益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51701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107民初375号
    案号 (2017)桂0107执10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27
    发布日期 2017-08-1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广西高航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636836元、资金占用费2287083.08元; 二、向广西高航投资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6179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0元,负担本案执行费5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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