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昌市丰谷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建玲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626536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003民初2553号
    案号 (2017)豫1003执17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许昌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17
    发布日期 2017-11-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建玲、许昌市丰谷源食品有限公司、陈长杰、禹州市禹雪面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甄金风借款100万元及利息; 被告轩俊培、轩培华、轩俊峰对被告李建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