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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
    行政处罚内容 对违法开采销售收入3.68万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5
    决定机关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