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江城法罚字[2019]第110133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外海家友超市有限公司新塘路店擅自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5月03日21时30分,当事人杭州外海家友超市有限公司新塘路店在新塘路119号店门口空地上搭设了一个舞台,舞台背景材料为喷绘布等材质制成,长7米,宽2.4米,面积为16.8平方米,内容为“关爱儿童关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等字样。舞台用红布铺设。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行为系属擅自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圆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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