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工商机案处字〔2017〕第2002016100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上述领域外,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276086.3元;罚款10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9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子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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