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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工商机案处字〔2017〕第200201610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上述领域外,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276086.3元;罚款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9
    决定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场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子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