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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环罚〔2019〕第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肆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3
    决定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