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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经稽﹞市监罚字﹝2021﹞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9
    决定机关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