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门城管罚字﹝2019﹞09005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批准夜间施工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6月1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永定执法队接举报,反映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西峰家园附近施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遂于2019年6月19日立案调查,现案件已经调查终结。经查,2019年6月19日0时57分,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西峰家园南侧工地检查时发现,由当事人负责施工的北京市门头沟区苛萝坨116项目09地块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未取得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工地位于人口集中地区(变量系数为1),其行为影响了环境管理秩序。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夜间施工,当事人马上停止上述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举报单等证据佐证。2019年7月11日,告知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没有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5 |
决定机关 | 门头沟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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