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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时审查不尽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予以罚款30万元;对左开昊、欧阳致远、李晚晴、卢锡安、惠峰霞、刘松芳、章晋华分别予以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4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乔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