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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枣市监罚【2020】4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0
    决定机关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