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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统罚字[2021]第00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浙江杰之狼服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名称浙江杰之狼服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地址金东区曹宅镇工业区灵源街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6878733684法人代表人姓名吴拉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统罚〔2021〕7号违法事实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处罚类别1警告处罚类别2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玖佰叁拾元整处罚决定日期2021/6/18公示期限2021/6/20-2022/6/19当前状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金华市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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