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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柯市监处〔202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和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相关违法广告;二、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8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谢家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