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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0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0月26日10时10分,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地块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地基施工,该处总施工面积为12200平方米,工程造价1764029.50元,已施工97天,施工进度已推进至68%。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2
    决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