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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市监处〔2020〕2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60元;二、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3519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07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8
    决定机关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彭荣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