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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绵三罚字〔2019〕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2元;2、罚款300元;3、没收失效的好漆士油漆29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5
    决定机关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