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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工罚(2020)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2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汪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