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市管罚处字〔2018〕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证照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电化学前列腺增生治疗仪(型号EASY-100A,生产序号120107)一台;2、罚款239316.20元(47863.24元×5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琳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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