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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市环(惠阳)罚〔2019〕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司注册成立于2007年4月,主要从事轻质砖生产制造,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4413032017013006),排污种类为废气。该司当日现场未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司有白色碱性废水经下水道流至厂外雨水渠,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4
    决定机关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