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违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1. 集中度超比例2. 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3.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不符合监管要求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5 |
决定机关 | 吉林银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