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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二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2
    决定机关 吉林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石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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