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兴县博远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秀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7588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运民初字第2668号
    案号 (2016)冀0903执20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运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2-03
    发布日期 2016-08-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文博、海兴县博远农牧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郭卫良借款本金300000元,二被告于2016年1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郭卫良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原告郭卫良利息22500元;被告马文博、海兴县博远农牧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之前给付原告郭卫良借款本金100000元,按月息1%支付利息2000元(自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29日);被告马文博、海兴县博远农牧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郭卫良借款本金100000元,按月息1%支付利息1000元(自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此后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如二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原告郭卫良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按照月利率1.8%计息并自逾期给付之日申请执行。诉讼费减半收取3111元,由被告马文博、海兴县博远农牧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