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远县运发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3112668****809D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1180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111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7-1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1608942】。 一、被告宁远县运发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乐敏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8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以人民币28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为标准从2018年4月8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苏化富对被告宁远县运发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乐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付款义务人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内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024元,由被告宁远县运发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苏化富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