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市管罚处字〔2018〕12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上,达到了刑事移送标准,建议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12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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