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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建罚处【2020】094号(4)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江苏丹阳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4
    决定机关 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