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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绥市场处字〔2016〕第B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0.07万元。 二、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否宽大处理 :是。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8
    决定机关 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回江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