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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如皋交道罚字[2020]00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36条第1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4
    决定机关 南通市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曾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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